一年“批贷”学生65.28万人
据光明日报报道,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自2004年6月开始实施以来的一年中,全国已审批贷款学生65.28万人,已审批合同51.49亿元,而自2000年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审批贷款学生152.93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122.53亿元,这说明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几乎相当于这一政策实施5年来前4年的总和。
“新的运行机制是国家助学贷款在过去一年中增量迅速的原因。”全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说。
据他介绍,风险补偿金制度、经办银行招标制度、加大学校管理职能、延长还款期限和贴息制度等完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之前困扰着国家助学贷款的一些问题,从而展现出了活力。
新机制解决的最大问题是之前银行方面所反映的风险问题。
由于学生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毕业后的流动性又很大,如果产生了风险没有人给银行承担,就会导致银行的积极性不高。由财政、学校、银行三方承担风险的风险补偿金制度可谓对症下药。
张光明举例说,假设银行放贷的总额是1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为10%,那么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会得到由财政和学校各承担一半的共计1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
以学生还款期为毕业后6年计,10年后,银行再核定有无损失。如果流失了15万元,那么银行只承担了5万元的风险,但如果流失的只有5万元,那么富余的5万元风险补偿金就是银行的利润了。
加大学校的管理职能也降低了风险。之前,由银行来审核贷款学生的资料,学生的相关信息源自学生自己的表述,当中难免有一些不实之处。
新机制实施后,对学生的初审工作由全面而准确地掌握着学生实际情况的学校方面来负责,使风险降低。
同时,这项工作也促进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因为审核学生资料这项庞杂的工作使其工作成本非常高,现在由学校负责初审,成本降低,工作效率也高了起来,促成了对学生贷款数量的快速增加。
另外,将还款期由之前的4年延长为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以及学生在毕业后第1至2年内确定还款时间,降低了风险,从而促成这项工作在一年内成绩显著。
(贾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