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40年跨入长治久安http://www.shxb.net [2005-9-1 13:56:39] 本报综合
沧海桑田,西藏巨变,今天,是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投身西藏的现代化建设,谱写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辉煌篇章,为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增添了新的光彩。
四十年来,西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经济总量上均实现了重大飞跃。西藏的国民生产总值从1965年的3.27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211.54亿元;人均GDP由1965年的241元增长到2004年的7779元;建立起包括20多个门类、富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现代商业、旅游、邮电、饮食服务、文化娱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放眼今日西藏,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生活和谐稳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生机盎然的喜人景象。 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西藏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结果,是西藏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是西藏各族干部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全国人民鼎力支持的结果。 四十年来西藏的历史性巨变雄辩地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有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中,只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西藏才有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未来。 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长治久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必然结果,是西藏各族人民充分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证。西藏自治区四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和西藏地方的实际情况,它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方针政策的正确和强大生命力。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回顾过去,我们无比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同心同德,昂首阔步,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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