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变“公厕” 市民频“踩雷”
http://www.shxb.net [2005-9-2 11:43:29] 本报记者 吕亚峰

近日,有很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4190000称:现在不少小区及公共场所狗粪成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好好管管。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市民抱怨 公共绿地变“公厕”
每天上午,在小区公共绿地,随处可见晨练的老人、小孩。可是,一不小心就会踩中“地雷”———狗粪。这里的市民告诉记者,这都是附近街坊宝贝们的“杰作”,街坊养宠物狗随意便溺,优美的环境如今都已经成了狗便溺的“公共厕所”了。在滇池路的某小区,市民张伯告诉记者,近日,他带着3岁的孙子到社区花园内散步,小孙子到了草地上,欢快地奔跑着,享受着清晨的阳光,突然,小孙子脚一滑,踩到了地上的“不明物”———狗粪,“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喜欢晨练的陈婆婆则反映,最近到翠湖公园遛狗的人络绎不绝,小狗“随意”把屎尿拉在草地上,狗主人有的视而不见,有的听之任之,他们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小宝贝在所有狗当中的形象,根本就不会在乎周围的环境,以致晨练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触雷”,晚上出来散步也常常“触雷”。
目前,公共绿地被狗粪污染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据专家保守估计,昆明市现在狗只数多达几万只,如果每只宠物狗每天的排泄物以0.1公斤计算,昆明市每天就多了四五千公斤的户外垃圾。
物管喊头痛 主人应该妥善管理小狗便溺
随后,记者采访了部分晚上有狗在小区内便溺的物业管理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管理小狗便溺是非常头痛的问题。记者在小区内常看到这样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希望狗主人能够妥善管理小狗便溺……”等字样。
滇池路某小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物管公司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每到晚上,物管公司保安看到住户带小狗出来溜达,都会特别提醒该住户,要小心留意小狗便溺问题,并提醒住户拿报纸及时清理小狗便溺。如果发现小狗便溺行为,保安要求住户予以制止。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指出,由于物管公司人手有限,不可能对每宗业主遛狗事件进行全程跟踪,小狗在小区绿地便溺现象也就在所难免;而小区的清洁工人如果发现狗粪,将会及时清理。
环卫也摇头 对狗便溺行为处罚起来好难
据了解,根据《昆明市限制养犬的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为犬只佩戴犬牌;(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三)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四)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除为犬只检疫、免疫接种、诊疗的场所,以及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的,还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第(六)项的,由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环卫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对犬便溺的处罚比较困难,一般环卫工人看到市民乱丢垃圾、便溺等现象,要进行处理,也必须等到城管部门到来才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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