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在美被殴案败诉http://www.shxb.net [2005-9-10 13:09:07] 新闻晚报
中方表示震惊和遗憾 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案,9月8日在美国水牛城宣布庭审结果,打人凶手洛德斯被判无罪。赵燕的律师李根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陪审团偏听偏信被告律师以反恐执法严格为由渲染的结果。李根表示,洛德斯被判无罪,只是刑事诉讼部分,对赵燕1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影响不大。 美国水牛城西区联邦法庭在8日发布的文件中说,法庭认为洛德斯无罪,但并不认为他没有过失。赵燕的律师李根说,在听到法庭对洛德斯的判决后,赵燕表示失望。赵燕称,她将在近期内提起民事诉讼,但具体日期尚未公布。 赵燕败诉,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随后发表声明表示震惊和遗憾,并希望美方切实维护赵女士的合法权益,慰藉其受伤的身心。 西南政法大学中西比较法教授王威,分析了赵燕败诉的原因: 1、当时不该手掏包。在美国国土资源部警察叫“别动”时,赵燕的第一反应是“手掏包”。而美国的治安法条例与中国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别动”意味着一切动作,哪怕动一下手指都会被认为要抵抗,警察可以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开枪直接击毙嫌疑人。 2、去了不该去的地方。被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一再说明,赵燕当时未经允许就进入了美国国土资源部设在美加边境上的办公室,并向内探头张望,此时两位警察刚刚抓捕到一名携毒人员,又看到了向内张望的赵燕,就跑出去实施抓捕。 3、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赵燕所持的是商务签证,目的是赴美商务考察,但在美国的活动却是办木材加工厂,超出了签证规定的范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赵燕的身份已经构成了非法。 4、当庭痛哭表现不当。 5、不懂美国法庭程序。在法官宣布休庭前,赵燕突然提出要再说三分钟,王威说:“在中国法庭上,证人、原告或被告要求追加陈述是可以的,但在美国法庭上,被告、原告双方证言时间要体现公平性,一方15分钟,另一方就只能15分钟。”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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