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严禁协勤驾驶警车http://www.shxb.net [2005-9-14 11:37:56] 浦绍斌 本报记者 杨亚静 袁燕
宣威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近日规定:严禁协勤人员驾驶警车;对在驾驶警车过程中经常违纪违规和技术生疏的民警取消驾驶警车资格;加大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在执行公务中违法驾车酿成事故负有责任的,部分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公车私用肇事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和部门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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