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案牵出11"恶少"
http://www.shxb.net [2005-9-26 11:10:21] 特约通讯员 区鸿雁 C13
去年10月,曲靖警方在办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中,连续破获发生在该市的故意伤害、麻醉抢劫等案。9月2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对这起备受当地关注的“毒瘤”案作出二审判决,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的徒刑。
举报 有人想拿枪教训人
去年10月30日,曲靖警方接到一群众举报称,住曲靖某单位宿舍的个体运输户赵某在4月初的一天晚上邀约他一起背微型冲锋枪去“教训”人。
接报当天,公安民警在昆明将嫌犯赵某抓获,并在其昆明的住处查获单管猎枪和79式微型冲锋枪各1支,子弹若干。次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赵某被拘留,同年12月6日被宣布执行逮捕。
而早在2002年11月16日,广东人陈某到曲靖公安局报案称,他被人下套麻醉后,自己价值10多万的一辆丰田佳美走私车被人盗走。
就在警方苦于线索太少,案件一时无法侦破时,昆明又发生一起公众场所暴力伤害案件,云南省建筑公司某部门的刘某在昆明某停车场被一伙人砍成重伤,怀疑嫌犯中有曲靖人参与。
根据刘某被害案中的零星线索,公安机关锁住了程某等几个嫌疑人。
审判 11“恶少”均被判刑
原来,早在2002年初,曲靖个体运输户赵某与刘某产生矛盾。同年11月,赵某先后3次找到吴某及杜某、李某对刘某进行伤害。随后,李某找到薛某,薛某又邀约程某,程某带领邓某、郭某等人于2003年1月23日晚持砍刀将刘某砍成重伤。
今年1月,嫌犯悉数落网。麒麟区法院根据各自罪行的不同,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决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年,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的徒刑。
一审判决宣判后,赵某等5人以量刑过重不服上诉。
曲靖中院二审审理后,鉴于薛某、程某、吴某的悔罪表现等实际情节,改判决定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改判薛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改判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余被告人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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