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次降药价希望来真的http://www.shxb.net [2005-9-29 10:33:55] 本报评论员 夏光龙
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药品降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在一次次降价风潮席卷之下,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并没有多大改变。但愿这次降价是一个好的信号。
看不起病,看病难、药价贵几乎是所有老百姓心中一个难解的结。“穷的病不起”成了百姓的口头禅。一个小病就可能将一个家庭拖垮,这样的现状只能滋生新的不和谐因素。以前我们也经常看到某某药品大降价的消息,但最后却发现,大多是商家的一些促销策略,真正的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实惠。更让人伤心的是,某些医院竟然“暗渡陈仓”,明明是国家规定必须降价的药,却故意将其从处方中PK掉,然后采用“狸猫换太子”的招数用其他药品来取代降价药。这样一来,药品降价的本意便与初衷相背离了。 药品不像一般的商品可以讨价还价,但它又是十足的生活易耗品,像柴米油盐一样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按照经济规律,每个商品最大的成本是在初期的研究开发阶段,一旦开发成功上市销售,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它的生产成本都是呈逐渐递减之势,从而使市场零售价得到降低。但事实上,我们的很多药品生产厂家并没有遵循这样的规律,超越价格调控杠杆自主定价,最终导致药品的市场价格居高不下。 无论如何,国家发改委要求药品大规模的降价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作为政府部门对关乎民生的商品进行价格干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纵观我国药价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从1998年到现在,国家共10次出台政策降低药价,每次力度都很大,但群众看病难现状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观。这说明我们的药品价格监管体系还需完善。愚以为,要真正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在不违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要积极运用价格杠杆对药品、医疗费用进行调控;另一方面整个药品和医疗市场的监管体制还得下大力气改革才行。无论怎样改,一个原则不能变——顺乎民意。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我们希望药品降价的面再广一些,给老百姓的实惠再多一些。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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