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10”要管家庭暴力http://www.shxb.net [2005-10-27 12:02:58] 新华社
“清官难断家务事”,本来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的家庭纠纷,如果发生家庭暴力,今后也将是公安机关“110”的受理范围。25日上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该条例将家庭暴力正式纳入“110”受理范围,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规定,家庭成员遭受暴力时可以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请求援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请求的组织和单位应当积极救助,不得拒绝、推诿。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后,应为受害人提供必要救助。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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