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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更富于人性化

http://www.shxb.net [2005-11-13 9:50:58] 本报记者 熊瑞鹏

本报专访市公安局副局长马闻 

        昨日,记者采访了昆明市公安局马闻副局长。

         记:修订后的新《条例》与原《条例》有何区别?
 
        马:首先,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管理。第二是突出服务。增加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措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记:流动人口为什么要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居住证》?
 
        马:暂住户口登记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暂住的户口依据,是公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区域生产、生活、学习等的基础。例如,暂住户口是暂住人口子女能否享受义务教育的基础。《居住证》则是由公民持有的,在暂住地暂住的证明,是流动人口表明其暂住身份,在本市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新《条例》对不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作出了规定,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流动人口来昆明后如何申报暂住户口?
 
        马:拟暂住3日以上30日以下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向暂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或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拟暂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向暂住地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站)或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
 
        记:以前办了IC卡《暂住证》,现在实行《居住证》了,那原有的IC卡《暂住证》还能用吗?
 
        马:IC卡《暂住证》可以继续使用,在有效期内与《居住证》具有相同效力。
 
        采访结束,马副局长告诉记者,新的《条例》更富人性化,着重突出了服务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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