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作害死同http://www.shxb.net [2005-12-9 11:04:25] 本报记者 熊瑞鹏
今年4月23日,因为一名员工违规操作,昆明祥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二环东路晨苑小区临街的门市突发大火,导致一死一伤,损失20多万元。昨日9时,这名青年男子因被控失火罪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悉,火灾发生时,正在二楼宿舍休息的10多名该公司员工都被困在熊熊的火焰中,消防人员奋不顾身才将他们救出。当时,该公司一名女员工冲进去救火,因吸入烟尘窒息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是因为该公司员工张某当日在公司门市倒装瓶装氟利昂时,违反规定使用乙炔焰加热氟利昂瓶底,乙炔焰回火引燃了周围的包装纸箱等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责任书认定,张某过失引发火灾,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据了解,张某现年21岁,中专毕业后在祥运制冷工作了两年,单位同事评价他表现一直不错。 有关部门随后确认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60平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94382.31元。张某于5月3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某对指控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公诉人认为依据我国刑法,张某应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张的辩护人指出,张某用乙炔焰加热氟利昂瓶底的操作方法是向公司老员工学的,公司并没有让其参加专门的从业培训,该公司的员工在出事前一直都使用这样的方法进行操作,公司并没有阻止过。此外,该公司并不具备危险品经营生产的资质,属于无证经营。辩护人还指出,死者当时进入火场救火,最终导致被困死亡,其在救火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当之处。结合上述观点,辩护人请求法庭对张某适用缓刑。经过审理,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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