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内容考核“粮官”http://www.shxb.net [2005-12-14 14:36:49] 记者 杨蓉 高燕
昨日获悉,我省实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制定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对各州、市每年考核一次,兑现奖惩,经考核合格的部门各奖励4万元;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据了解,对州、市政府的具体考核有六项考核内容: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粮食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管好地方各级粮食储备;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建立和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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