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工资明年发征税标准1600元
市民12月份工资和今年年终奖如果在明年元旦后领取,可按1600元新起征点缴个税。但单位不能擅自改变工资薪金发放日期。记者昨日从云南省地税局获悉,该局已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的文件,并根据云南实际情况对缴税事宜进行了规定。
本月工资明年发个税按新标准
云南省地税局副局长王志强向记者介绍,如何扣除个税,必须明确三个概念,即收入所属期、收入支付期和税款申报期:收入所属期(黑体)是指劳动者履行任职、受雇义务后,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时间。收入支付期是支付单位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税款申报期是扣缴单位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间。
在实际工作中,收入所属期与支付时间并非随时一致——12月份的收入有的在当月发放,有的在第二年1月发放。而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支付单位在支付个人收入时扣缴税款,并在次月的7日内申报解缴入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企业不得乱改发薪时间
各单位发放12月份工资的时间会不一致,因此扣除的个税会有一定差异,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说,企业在支付12月的工资时不能临时调换时间,必须按照原来发工资时间的惯例执行。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年终奖在明年发放可以按照1600元标准扣除以后计缴个税。按照规定: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的征税办法一年只能使用一次,作为单独的一个月计算。按规定,从2005年起,一次性奖金可以除以最多不超过12个月,将商数作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依据,用奖金总额乘以适用税率,将积减去速算扣除数,为应纳税额。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薪达不到纳税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从一次性奖金中扣除,再按上述办法计算税款。
■ 举例说明
昆明市纳税人在12月份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单位应在发放时按照1400元的标准扣除,并于明年1月1日~7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如果在明年1月取得1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则按新原则,扣缴单位应在发放时按照1600元的标准扣除后计算税款,并按规定的时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