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土地爷 受贿获刑http://www.shxb.net [2006-2-8 9:57:15] 主笔夏光龙
楚雄州牟定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洪从担任新桥镇镇长开始就收受贿赂,近日牟定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半。目前该案件已经上诉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华洪现年42岁,于2005年10月28日被楚雄州和牟定县两级反贪局立案侦查。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华洪在1999年至2004年间,先后多次收受王家顺、普周兴和刘正贵等人贿赂人民币44500元。牟定县检察院认为王华洪受贿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事实清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立案前,王华洪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符合《刑法》第67条之规定。 此案经过牟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前述判决。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