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论 若要开征物业税 先改土地出让金http://www.shxb.net [2006-2-9 10:57:32] 方方
在房地产领域,从2005年3月开始,中央和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些都是改革措施。但是,当物业税被有关方面频频提及时,笔者却感觉到了革命的味道。
在笔者看来,开征物业税是否能降低房价、减轻消费者负担,至少消费者本身并不清楚,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正确判断。在目前的状况下,物业税所造成的伤害,最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我们应该跳出物业税这个怪圈,从保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探讨房地产税费改革的路径。 在笔者看来,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问题丛生,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个别地方政府热衷于房地产开发,有两方面原因:部分官员和公务员,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不断攀升的地价让地方财政收入很充实。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长达50年或者70年的土地出让金,被一次性收走了。其结果,当某一届政府将地卖光之后,下一届政府无地可卖,财政收入将大幅度缩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笔者建议:先将土地出让金改成年金,年金再改成年税,然后再改成物业税。传承有序,岂不顺理成章。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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