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政府“埋单”有深意http://www.shxb.net [2006-2-22 10:19:28] 本报评论员 夏光龙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新的婚检制度,计划由政府为婚检埋单。关于婚检的话题从2003年10月新《婚姻法》实施起就一直未间断过,面对缺陷新生儿增加和疾病检测率呈上升的趋势,强制还是不强制?个人埋单还是政府埋单?已经不再是一个解决个人隐私层面的问题,它直接维系到未来社会人口综合素质优劣,关系着国家的未来。
浙江一个县一年查出55例梅毒孕妇;湖南一年生了8000缺陷婴儿;黑龙江某市2004年孕妇性病的患病率是2003年的2倍,其中梅毒的患病率占性病总数的80%。这就是取消强制婚检后所带来的社会隐忧。如果说取消强制婚检是为了尊重个人隐私的话,这个措施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又该由谁来负责?如果说取消婚检是体现以人为本,那么试问,是个人隐私重要还是公众健康和下一代人的健康重要?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个人利益永远只能服从于公众利益。 既然婚检关系到公众的健康权,那么婚检已否便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隐私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规定或者政策,是否体现以人为本,关键要看其是否为大多数的公众带来福音。作为婚检这样一个确保公众健康和国家人口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由私人来埋单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政府为婚检埋单责无旁贷。 政府部门为婚检埋单,体现了政府对公众利益的尊重和高度的责任感,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当然政府部门要做的不当是埋单,还需要充分调动适龄新人参加婚检的热情,提高婚检率,确保有单可埋。这里就牵涉到一个是否强制的问题,笔者以为,除了对加强必要的宣传教育外,合理的引导也很重要,此外合理的强制措施也是很有必要的,譬如一些实行免费婚检后婚检率仍然低下的地区就有必要实行强制婚检,当然强制措施不可滥用,得因地制宜。强制的目的也是要让民众明晓一个事理:结婚生子不应该狭义地理解为个人问题,参加婚检无论以私还是以公都是有利而无害的。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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