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当与时俱进

http://www.shxb.net [2006-3-23 12:40:46] 本报评论员 温星
          据说,购买巨型玉石“翡翠王”时,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只是就各自的股份在口头上说了一下。然而,这样的做法,却给双方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以至于纠纷持续了近20年,数次对簿公堂,至今仍然悬而难决。
   
        说这两位玉石商人口头协议方式是当地该行业内的一贯做法,正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当地一位“玉石领袖”所言,约定俗成的东西,大家都会自觉自愿地接受和执行,是不应该有什么争议的。估且不论两人之间有没有过口头协议,但就“行规”本身,我们有必要进行一番反思了。无疑,各行各业都有着不少经过市场行为检验而形成的“行规”。客观而言,这些“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带动市场的作用,尤其当该市场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时候。但是,当业内渐渐繁荣和壮大之时,这些大多停留于口头形式的所谓“行规”就必然显得落后于时代,无法适应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了。这种落后首先表现为不够规范,其次,则是因其缺乏强制力而导致的市场违规行为被一再纵容、无法受到制裁。
   
        “行规”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与我们做人的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这只是我们做人、做企业乃至一切经济行为的底线,仅仅以这一底线来要求和规范一个行业是远远不够的。
   
        通过这起持续近20年之久的“玉石纠纷”,我们发现:在越来越复杂的市场行为中,如果行规不与时俱进地加以改善和固定化、并逐步法制化,注定只能引发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比如在这起个案中,我们就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购买翡翠王时合同及相关手续是齐备的,那么就绝不可能出现后来没完没了的官司。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