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拟定每年收300元http://www.shxb.net [2006-3-29 9:47:30] 新华社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8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该条例,深圳养犬每年的管理费确定为300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
此外,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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