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学北京 管狗学广州 罗平县急了

http://www.shxb.net [2006-4-26 12:05:58] 本报评论员 赵育兵

         4个月内全县已有1000多人遭遇狗“侵略”,其中在县城内被狗咬的就有686人,加上马上要申报全国旅游卫生城市,忍无可忍之下,罗平县决定打狗。
   
        在处理人狗感情和社会公众利益冲突上,罗平县城的管理者毫不含糊,我忍不住为这一打狗行动拍手叫好。
   
        我的理解是,狗急了要跳墙,狗多了要治理,最后都有“狗患”了,还不打更待何时?
   
        其实,从看家护院到寄托情感,狗扮演的角色已成为家庭中的重要一员,爱狗乃至喜欢养狗无可非议,关键是要管好自家的狗,别让它影响别人的生活以及市容和卫生。
   
        有好事者观察,城市里一些居民区和重要街道上狗粪便正在增多,违规饲养的犬只也越来越多。于是矛盾出来了:清洁工开始埋怨,居民开始因邻居家的狗叫声睡不着觉而骂娘。爱狗的和恨狗的,管狗的和养狗的,大家开始走向对立。
   
        问题出在哪里?
   
        我以为,市民的自觉性很有问题。比如“遛狗”,按规定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但这些规定实际上很难落实。
   
        以罗平为例,发现县城狗问题正越来越突出时,县政府便在4月3日发出通告,规定城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养的狗都要禁止出入公共场所,但4月份还没完,又有172人遭遇狗咬。无奈之下,罗平县只好高高扬起打狗棒。
   
        如果从人性角度看,我觉得罗平的打狗行动可以在方式上改进一点,别一棒就把它处决了,可考虑注射药品让它安乐死什么的。

        如果着眼长远,我建议养狗学北京,管狗学广州。
   
        据说北京推行限管结合,对养狗人行为具体规范,让市民对哪些范围内享有行动自主权做到心中有数,而市民一旦发现养狗人有越界行为,也可以举报,使责任更分明,有数据说连续10年来北京未发生狂犬病死亡病例。
   
        而广州通过颁布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限养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所养犬只须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限养区内养狗要一次性缴纳1万元注册费,另外每年缴纳6000元年审费。经过近十年来的管理,从1992年后,狂犬病发作宗数大减,有好几年根本就没有,要求养狗人每年按时到防疫部门打疫苗,通过狗传播疾病的几率将大大降低,使市民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管狗何不学学广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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