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纵火 一场“戾气”的燃烧http://www.shxb.net [2006-5-10 10:02:50] 张若渔
近日,一名19岁男子手提两桶汽油走进正在上课的幼儿园教室内,将门反锁,进行纵火。2名幼儿当场死亡,另外1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本报昨日报道)。 据媒体报道,此名男子纵火很可能是因为他向该幼儿园老师求爱遭拒遂产生报复之心所致。但仔细想想,这种理由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求爱不成跟孩子们有什么关系?然而,正如西谚“卧室里的大象”所警示的,这种事情虽不可思议,却也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突如其来且毫无理由。 在我看来,与其把这个事件看作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结果,不如说是游荡在个别人的“戾气”上升所引发的一场灾难。我把这种“戾气”解读为“一种无缘无故的仇恨”。平时,这种仇恨情绪若有若无地漂浮,但具有骇人的攻击性,喜好推己及人,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条件,必然以摧枯拉朽之势集中迸发出来,在毁灭自己的同时毁灭周遭的一切。说到底,这是一种变态的“陪葬情结”。 鲁迅先生说:“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懦夫愤怒,抽刀向更弱者。”如此说来,“戾气”的蔓延实际上并非空穴来风。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懦夫”在自己遭遇困境的时候,毫无道理地向“弱者”举起了屠刀,导致“弱者对弱者的欺凌”。而更可悲的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对象并不乏孩子们的身影,“安徽广德校园枪击案”、“甘肃宕昌校园暴力案”等等都印证了这一点。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戾气”——这种“无缘无故的仇恨”大行其道呢?现代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戾气”的生成不外乎两种原因:其一,挫败感;其二,被轻视感。二者相辅相成。如果一个人不能实现自我价值,物质匮乏兼具不被尊重,甚至被剥夺和歧视,他就会产生强烈的挫败感;而当人们感觉到了挫败感却又不能及时得到帮助时,他们就会对社会产生深深的敌意,悲剧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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