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九刀程伟峻遇害

“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坐在被告席上的陈远峥平静而冷酷地回答。由于常年吸毒,他的脸色蜡黄,没有任何表情。“我带着儿子一起去殡仪馆,见了他爸爸最后一面。但直到现在儿子都还没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在家里玩时经常突然叫爸爸……以后,我还是要培养他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们太恨陈远峥了。”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泪流满面。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警程伟峻被杀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完全认罪的同时,被告陈远峥对程伟峻家属所提出的30多万元的民事索赔,表示愿意承担,但没有赔偿能力。
民警妻子 他留下四字我在抓人
昨日9时30分,程伟峻的家人在经过安检程序后,进入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
“出事前两天,伟峻已经受了伤,出事当天的18时49分,我拨通手机,问他能不能回家吃饭,他匆忙说出四个字‘我在抓人’就挂了电话。”见到记者,齐梓伊未语泪先流。“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次电话里‘我在抓人’四个字,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检察机关 他用牛角刀刺死民警
10时整,该案在昆明中院多功能大法庭审理。该案合议庭由昆明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马豫昆担任,两名审判员中还包括该院刑一庭副庭长后锋。另外,提出公诉的检察官则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赵刚,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辩护的则是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书林。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3月14日18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程伟峻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来到西山区近华浦路春苑小区东区地下停车场大门前人行道,依法对吸毒人员陈远峥进行盘查。陈远峥抽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连续刺杀程伟峻胸、腹部八九刀,致其死亡。经法医检验,程伟峻系被锐器刺切胸腹部致心、肺、肝多脏器破裂死亡。3月18日20时许,公安民警在昆瑞路工人医院急诊室入口处将被告人陈远峥抓获。
原告律师 请法院判极刑赔32万
在审理案件刑事部分的同时,法庭就殉职民警父母、妻子及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一并审理。接受他们委托并无偿代理其诉讼的律师何锡峰诉称:在民警程伟峻奉命对陈远峥实施抓捕时,被告人不但拒捕,还疯狂地持刀对民警猛刺,在对方已经倒地的情况下,仍毫无人性地继续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陈远峥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堪称前所未闻,对于这样一个丧尽天良的亡命之徒理当处以极刑。代理律师提出:1、请求严惩被告;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共323204.5元赔偿。
审理中,坐在原告席上的殉职民警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几乎一直都在流泪,本来可以直接发言,但却悲痛得没法开口。面对民事索赔这部分,被告陈远峥的态度仍然是表示没有异议,但他强调称尽管自己愿意赔偿,实际上,他却没有任何赔偿的能力,家里也没有。
庭审现场 “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

公诉人赵刚指出:他刺向被害人那几刀,同时也刺伤了整个人民警察队伍,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最严厉的惩罚。
就陈远峥的罪行,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刘书林律师认为不存在任何异议,但同时提出被告的作案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即并非蓄谋作案,而在其归案后,他还曾协助警方抓获过吸毒人员,具备一些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审理中,被告人陈远峥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现出一副伏首认罪的姿态,先后共5次低头表示对指控无异议,“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在接受法官、检察官讯问时,他简单而又明确地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问:案发之前,受害人程伟峻是否向你亮明了身份?
答:他出示了一下证件,但是没交给我看。
问:你为什么会用刀刺他?
答:他要抓我去派出所,我不想进去,感到很害怕……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刺了几刀我没数,朝着他的胸腹部,大概有八九刀吧。
问:作案后你又干了什么?
答:我跑回家去,换下身上的衣服,藏了起来,然后就出去买毒品。
问:你吸毒有多长时间了?
答:大约从1987年就开始吸了。
庭审中查明,被告人陈远峥是一名毒瘾很深的瘾君子,曾多次被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还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经过55分钟的审理后,审判长马豫昆宣布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