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服刑人员上百万 狱警林毅被判刑14年http://www.shxb.net [2006-5-27 14:42:15] 王翁阳 赵丽琳 c13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教导员林毅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赃款。 2000年至2005年间,林毅先后5次向服刑人员家属索取款项,共计106.7万元,所承诺的帮助办理保外就医或减刑均未做到,所收款项全都收进自己腰包。案发后,办案人员在其住所查获现金人民币26万元。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林毅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监狱警察和国家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违反监狱管理制度,利用自己的监狱警察身份和服刑犯人通过贿赂早日出狱的违法心态,虚构事实,以帮助主动或被动认识的服刑犯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等虚假好处引诱、欺骗服刑犯人和家属,以所谓“借款、活动费”等名义向犯人家属多次收取巨额现款占为己有。 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搪塞发现受骗要其还款的犯人家属,拒不归还所收钱财。被告人林毅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据此,昆明中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林毅明确表示不上诉。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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