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强调将严打“医闹” 金碧广场医闹昨日全没踪影http://www.shxb.net [2006-7-12 10:35:19] 本报记者 金鑫
“对‘医闹’,卫生部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自从本报独家刊登“职业医闹”的新闻后,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前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明确表态,对医闹行为要坚决打击。昨日,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刘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一旦出现这样的行为,云南省卫生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呼吁严打医闹 昨日,本报记者再次对金马碧鸡广场进行暗访时发现,原先每天都在这一带活动的“职业医闹”人员,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在周边的一些医院门口,也没有了医托活动。 我省下文严处医闹 记者了解到,几年前,以医疗纠纷为借口,恶意扰乱医院的就诊秩序,殴打医务人员和破坏医疗设施,并采取过激的违法手段向医疗机构索要赔偿的医闹行为,就引起了云南省卫生厅的关注。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就曾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的法规文件,《通知》对此类事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守金碧广场原因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刘刚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前日他就了解了国家卫生部对“医闹”事件的明确处理态度。从目前来看,“职业医闹”是一个行为极其恶劣的团体,他们从“医托”演变成“医闹”,“医闹”的行为更为恶劣,伪装性也更强,由此才让他们得到了一定的蔓延。 追究医闹刑事责任 刘刚副处长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职业医闹’团体绝对是一个必将遭到严厉打击的对象,以后,一旦发生类似的事件,卫生厅将配合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医闹’没有生存的机会。” ■ 医闹报道回顾 6月15日:记者发现“职业医闹”线索。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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