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hxb.net [2006-7-13 10:10:29] 本报记者 高燕

昆明贫困高中生每年补助生活费400元

        昆明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昆明市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市公办高中贫困生的助学范围和对象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共有贫困学生17418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8.07%。《管理办法》中规定,凡在昆明市高中阶段公办学校的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助学对象:一、持有《昆明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昆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二、农村贫困家庭;三、孤儿、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贫困的学生都可领取助学金。

        助学金标准按市级下达的贫困生指标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400元(按10个月计算),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同时学校根据贫困生实际情况确定减免贫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减免对象、减免项目,明确规定凡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学生都必须相应地减免学费、住宿费。另外,《管理办法》还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每年从非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5%的资金,中等职业学校每年从非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本校贫困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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