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买5500“真钱”被没收还罚1万http://www.shxb.net [2006-7-14 10:32:33] 区鸿雁 C13
欲求一夜间暴富的张某,用打工好不容易积攒下的550元人民币购买了5500元假币,还自作聪明地认定这些假币是真钱,以为大赚了一笔。昨日记者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名被告已经被以非法持有假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没收假币,还被判罚金一万元。
2006年3月初,被告人张某在昆明一迪高厅认识一自称杨某的人,杨某主动拿出一张面额100元的钞票给他,称是假币,如果需要这种假币,可以跟他联系。张某见这张钞票非常逼真,不相信是伪钞,就跑到附近银行检验,银行工作人员说是真钱。后张某在菊花村客运站找到杨某,以550元的价格,从对方手中换取了5500元的假币。 3月28日,在回曲靖的途中,张某住在一旅社,凑巧的是,这家旅社的安全经营指标不达标,公安民警刚好在这里发送整改通知。张某可疑的神态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即叫住他,对其展开盘问,没多久他就露了馅。被捉拿归案后,张某一度还在坚持称被缴获的人民币是真的。但在权威的鉴定面前,他只有低下了头,并如实交代了自己购买假币的罪行。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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