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了5只野鸡农民被法院批捕http://www.shxb.net [2006-7-14 10:32:58] 陈锦 C17
赶集时买了几只野鸡,竟然被法院逮捕。会泽县农民杨某要是早知道买野鸡会犯法,可能打死他都不会买。7月12日,涉嫌收购5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的杨某被会泽县人民法院批准逮捕。
杨某供述,5月18日,他到罗布古镇赶集,以80元的价格收购了2只野兔和5只野鸡。随后,杨带着野物赶往会泽县城,准备卖个高价,不料路上被会泽森林公安民警查获。经专家鉴定,送鉴定的5只野鸡是白腹锦鸡,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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