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死反抗强奸是耻辱 作家发帖遭网友炮轰
http://www.shxb.net [2006-7-22 10:20:28] 信息时报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引爆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滥炸: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
发帖反对冒死抵抗
其实,帖子起源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事件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其中,女作家陈岚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专家反对盲目反抗
面对网友提出的“不抵抗会纵容犯罪”的观点,陈岚表示她主张的是不应冒着生命危险去抵抗性犯罪,再说性犯罪不是不抵抗纵容出来的,它包括社会治安、体制、就业率、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
但不管怎样,女作家把被强奸者反抗看作是“人类的耻辱”确实离谱。北京律师金占良这样在网上表述自己的看法。他说,强奸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的伤害,是一种心灵的创伤,是一种精神的痛苦。强奸是人类丑恶的现象,强奸犯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而应该颂扬。
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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