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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昨审一句话引发的血案

http://www.shxb.net [2006-8-3 10:11:54] 本报记者 杨旭

        今年年初,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境内发生一起围殴致人死亡事件,被当地群众称为“一句话引发的血案”。胡戈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我们发笑,可是那毕竟是假的,而这个发生在现实中的血案却让我们心痛,一个家庭从此陷入了困境。

        昨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一句话引发争吵   

         2006年2月13日下午,石林县大可乡南大村村民李云师与弥勒县农用车司机姜某发生口角后,独自一人的李云师遭到对方10人的殴打,当时场面混乱不堪。混乱中对方有人捡起地上的一块空心砖,砸向李云师的头部。

        李云师被送到石林县人民医院,3天后,李云师死亡。血案发生后,群众报了警。该案经石林县公安局查明,2006年2月13日18时许,弥勒县人姜某驾驶农用车拉着同村村民,行至石林县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南大村民小组三棵树岔路口时,因让车一事与李云师发生争吵,姜某等十名村民用拳脚、石块、空心砖等对李云师实施殴打。死者李云师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为什么会被当地一些群众称为“一句话引发的血案”?主要是在当地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李云师承包了当地一块荒地开辟为果园,在他的果园附近,有一辆弥勒县的农用车因故障停在路上,正好碰上姜某的农用车经过这里,他的农用车上载着去观看群众舞蹈“阿细跳月”的一些弥勒县村民。这辆农用车准备将故障农用车拖回去。

        前来的多名乡邻说,李云师懂得驾驶技术,就在拖故障农用车时,不满意对方的驾驶技术,性格直率的李云师说了一句牢骚话,这句话的大致意思相当于“这种水平,怎么往这烂路上开!”引起对方的不满,争吵由此而发生。

亲人等待公正判决

        该案经石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姜某等10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转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昨日上午进行的庭审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进行,因被控的10名犯罪嫌疑人中姜某等二人不满18周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此案。准备参加庭审的死者李云师生前的亲友邻居只能守候在检察院的大门外。

        昨日13时许,庭审休庭后,李云师68岁的老父亲李光亮拄着一根木杖,颤颤巍巍地走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跟随着的亲人们都沉默无语。

        李云师的一些邻居说,李云师的家境不太好,他死后安葬费用大多是亲友邻居们捐献的。李云师的妻子佘菊萍泪水满面地告诉记者:“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自从丈夫去后,我也没有心思打理家里的果园,已经快荒废了。还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其中最小的孩子还是在丈夫死后第14天出生的。这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佘菊萍、李光亮向法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他们说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来告慰九泉之下的李云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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