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办西瓜办都是麻烦办http://www.shxb.net [2006-8-5 10:58:13] 岳建国
河南郑州近日冒出了一个机构叫“西瓜办”。据悉,此“西瓜办”的宗旨是实现城乡“手握手”的工作思路,全市设560个卖瓜点,由不同政府部门抽调人员分片包干。
表面看来,这个“西瓜办”是为了协调郑州市附近农村西瓜进城,为瓜农提供产后服务。同时,也为了维持市区市容环境。然而,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据悉,凡进入郑州市摆卖西瓜,必须持有郑州西瓜办及郑州市行政执法局、郑州交警大队盖过公章的通行证方能进城。显然,这个“西瓜办”不仅在“协调”,而是有点像“一夫当关办”,没有他们开出的所谓“通行证”,会遭遇城中交警的驱赶或执罚。 在2001年春,同是在这个郑州,也曾冒出个“馒头办”。所谓“馒头办”,既有着《郑州市馒头生产销售暂行管理办法》撑腰,对全市馒头生产销售实行执法,对馒头生产实行审批制;同时,又有着一班执法人马。其中,一度发生了轰动全国的郑州市“馒头办”与区“馒头办”利益冲突。 从“馒头办”到“西瓜办”,其实凸显一个共同问题:政府机关重复着计划经济思维,重演着垄断的老戏。人们看到,一个“馒头办”就可将当地集体、私人、股份的馒头生产经营“垄”在自己权力之下,让他们乖乖地交上“管理费”,让他们服服贴贴向某些权力部门、某些官员交费。一个“西瓜办”,就对西瓜画地为牢,使生产西瓜的农民赚不了钱,使吃西瓜的市民吃不上便宜西瓜。可见,无论是“馒头办”还是“西瓜办”,都是“麻烦办”。□ 画中有话美编 唐剑 绘广电总局:让法律给你面子 由于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等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没有发生效力,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说,广电总局将用多次发出警告并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单的措施惩罚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由于是属地管理,所以,按照程序,这12家电视台只能由其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省级电视台的业务指导权归广电总局,其人事、财政等管理权归当地政府,这个格局没有错。但是,违规广告明显属于业务范围,广电总局既然行政上的干预失效了,为啥不改为法律的干预呢?其办法是:先寄去一封建议函,指出下属的错误及违法之处,希望其尽快改正;如果下属置之不理,那就只好法庭上见了!这不但不会给自己丢脸,而且会受到公众的高度评价和支持。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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