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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员工网盗三业主网络盗案频发 警方请你管好自

http://www.shxb.net [2006-8-11 10:14:31] 本报记者 杨理 实习记者 宫玲


        互联网的建立,完全改变了现代人生活出行的方式,让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一根根无处不及的光纤订票、购物、交友,甚至在虚拟空间中打拼挣钱,一切,看上去似乎都那么美好。然而,随着信息取得和利用的方便,也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利用网络来进行诈骗和盗窃等犯罪,或许你一不小心,这些网络大盗就可以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损失惨重……

□ 案例一
2700元游戏装备被盗
警方表示提供证明后就可以报案


        昨日,网友“BB侠士”以QQ聊天的方式向本报哭诉:“我玩腾讯公司代理的3D游戏凯旋( 凯旋游戏英文名为Sephiroth,是2003年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代理的大型在线网络3D角色扮演游戏。)三年多了,8月8日凌晨,我登录的时候发现总价值2700元游戏装备被盗,游戏人物也被删除。

         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懂,我的账号是怎么被盗的,QQ密码只有我本人知道,从来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想通过游戏公司和警方帮忙,把装备找回来。”

网友愤怒 千元装备丢了

        8月5日14时左右,“BB侠士”在家里的电脑上最后一次登录游戏,之后的3天都没有再玩,直到8号凌晨3:00,他在一家KTV里上网时发现,游戏密码已被盗。当他找回号码重新登录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在游戏中的人物角色已被删除,种种迹象表示,游戏里的装备肯定被盗了。

        “BB侠士”说,被盗走的全是高级装备,里面包括了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特莱普之甲”、价值约450元的“特莱普之盾”、300元左右的“最终法杖”及300元的首饰,再加上其他几套装备,总价值约为2700元人民币。其中部分昂贵的装备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在打高等级怪物时靠好运气捡到的。现在即使是老资格玩家,也不容易再得到这样好的装备了。

        “2003年10月,凯旋游戏公测后,我就一直玩到现在,4年来花了很多时间和心血,有一点我始终想不通,即使是木马盗号,也不可能知道我的资料信息呀!我想向官方网站和警方寻求帮助,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公安部门 可以受理报案

        8日一整天,“BB侠士”到“凯旋”游戏客服区的留言区上发了10张帖子咨询装备遗失问题,腾讯公司客服人员cindy回帖说,如果需要查询装备的去向,可以到当地市级公安机关的网络监察部门报案,由当地市级公安机关的网络监察部门联系深圳市网络监查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查询。

        9日下午1:30,“BB侠士”到昆明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网民在网络上遭受到生命或财物方面的威胁时,都可以进行报案。但是报案人需要提供被盗取的账号确实属于本人的证明,网络监察大队才可以受理报案,再对虚拟装备的真实价值和盗取行为是否属实进行调查鉴定后,才考虑是否立案。于是“BB侠士”决定于第二天准备好相关资料,再去报案。

法律专家 玩家提高保护意识

        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文忠介绍,在网络上盗取他人的虚拟装备,也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律师事务所从没有受理过此类网络案件,也从没有听说昆明市有针对虚拟游戏装备进行价值鉴定的专业部门。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虚拟装备被盗事件的相关具体法律和法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出现了空白和断层的现象。如果要避免事件的发生率,一方面,呼吁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另一方面,提醒网络玩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可以通过安装防火墙或更新杀毒软件,并且做好时时监控和杀毒,进一步保证游戏账号的安全。

网友支招 游戏号QQ号要分开使用

        当很多游戏玩家知道网友“BB侠士”的遭遇后,纷纷在QQ论坛或本报的QQ群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也帮忙想了很多好点子。

        “老牛”:如果你要玩腾讯公司旗下的游戏,那么你必须将游戏号和QQ号分开使用。以避免作为游戏账号的QQ号被网友盗取。

        “布衣无名”:“BB侠士”真倒霉,很有可能是中了一种厉害的病毒。我就从来不在QQ上加陌生人,也不会轻易接收对方发过来的任何连接文件,这样可以避免中病毒。

□ 案例二
刷卡购房5000元失踪了


        昆明破获首例新型网络盗窃案

        陌生人网上购物,你却得替他买单!昆明警方昨天通报:三起新型网络盗窃案成功告破。

        据悉,这是昆明公安破获的首例新型网络盗窃案。

网上划账 三人钱被盗

        2006年6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接到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银行卡部报案称:2006年4月23日至5月16日期间,该行3名储户(李某、肖某、杨某)来银行说银行卡上的存款莫名其妙的少了一些,后发现其3人的银行卡被人在互联网上开通网上电子银行账户,通过网上划账方式盗窃了约5000元存款。接报后,分局刑侦大队通过调查,发现这3个受害人有一个共同点:第一笔存款被盗之前都有刷卡买房的消费记录,而且都在同一家房地产公司,分局民警通过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发现了昆明某房地产公司财务部员工、23岁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刷卡购房密码被偷看

         2006年8月8日,在其公司的协助下,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嫌疑人交代,2006年4月23日至5月16日期间,他在3名受害人到其工作的房地产公司刷卡购房时,利用工作之便,偷看了银行卡密码,通过两联单和购房发票窃取了该3人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并通过这些身份资料开通了3人的网上电子银行账户,通过“支付宝”划账,盗窃3名客户存款约5000元,一部分现金直接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另一部分用在淘宝网上购物。嫌疑人张某交代,他之所以作案是因为可以弄到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且觉得自己电脑玩得很好,应该不会被人发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盗款从网上购买的赃物,包括一个瑜珈垫(900多元)、两双女士鞋、一个Dior女士包和一包高达马克笔,已经被公安机关没收,张某也被刑事拘留。

□ 警方提醒
保管好自己身份密码资料

         针对类似犯罪手段的出现,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资料、银行卡号。尤其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周围的情况,防止密码被盗;发现自己的存款被窃后,应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确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 相关链接

云南判决首例游戏装备劫案


        近日,个旧市法院对我省首例侵犯“网络财产”案作出判决,姚某、邹某、杨某3名被告人被法院一审认定犯有抢劫罪。3人因强夺别人游戏虚拟装备而被警方抓获,但考虑3人都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分别判处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金。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王德举指出,对于新出现的“网络抢劫案”和对网络中“财产”的认定,目前律师界还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条是,我国现有的刑法中,对于虚拟财产没有明文的保护规定,特别是网络“虚拟财产”,它不是属于刑法中固态、液态和气态任何一种,没有财物属性。因此,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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