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野生动物以保护之名?http://www.shxb.net [2006-8-12 10:46:10] (新华社)
受国家林业局委托的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于13日在成都举槌拍卖。中心意思,是允许通过拍卖获得打猎权的个别人,猎捕个别区域的个别野生动物物种中的“老弱病残”者。
此举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各种质疑和责难的声音此起彼伏。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1日上午表示,为了更有利于社会与舆论监督,完善拍卖条款,国家林业局决定暂缓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活动。 11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出面作出解释,但仍有几点疑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疑问一:非得靠人们手中的枪来维持“生态平衡”吗? 有关负责人称,“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理由是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等动物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这一观点认为,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但是,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疑问二:为什么只允许有钱人猎捕以及如何做到有效监管? “凭什么你花了钱就能打,我就不可以?而当地人为了生存打一只来卖为什么也不可以?”这是近日就这一焦点话题展开的讨论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 有专家表示,具备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多为旅行社。“有限度狩猎”一旦成了旅游项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变成“无限度滥杀”。而地方林业部门既然有了经济利益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时,到底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所冲击?又有谁能保证这个“限量版”的狩猎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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