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站外揽客实行上限处罚http://www.shxb.net [2006-8-15 9:30:52] 本报记者 李志敏
今年以来,我省特大交通发生率从全国第二上升到全国第一。前不久,省政府、公安厅、交通厅等部门就全省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在会上,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人员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客车实行“一次死亡法”,并对驾驶员实行永久禁驾客车,客运企业不达标,将实行降级直到撤销经营资格。
省公安厅先燕明厅长要求,凡发生过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客运企业要集中学习3至5天;凡客运车辆在车站外揽客实行上限处罚;凡发生严重违法的客运车辆及企业,除强制集中学习外,还要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申请客车驾驶员,必须由当地车管所提供“三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方可从事客车驾驶。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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