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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有用 还要制度做什么

http://www.shxb.net [2006-8-17 9:46:29] 本报综合
        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前日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好比脓疮和毒瘤,正侵蚀着国家和民族的肌体。腐败一日不除,国民将一日不得安生,和谐社会将成为一句空话。铲除腐败以及腐败滋生的土壤,是每一个心怀正气者的心愿。但,宣誓能打倒腐败吗?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上任时带领新班子人员向全市人民宣誓:“依法从政,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报效人民。”代表们都站起来为他们欢呼,结果怎样?

    “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肖作新在当上安微阜阳市市长后,也这样慷慨激昂地宣誓。可就在当天晚上,“疾恶如仇”的肖市长却笑纳了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总金额近百万元。

        不仅“宣誓”,河南省交通厅此前的三任腐败厅长中,曾锦城还向组织写过“血书”:“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可见在不少时候,“宣誓”不过是一些腐败分子惺惺作态、表演其“障眼法”的一种手段罢了。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另一些“宣誓秀”:医生宣誓不拿红包、老师宣誓不乱收费、会计师宣誓不做假账,连闯红灯者也被要求当街宣誓……

        宣誓何其多,成效又如何?

        诚如一名参与宣誓的公务员所说,宣誓后在心里面有了一个警示,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事实告诉我们,在腐败面前真正能起遏制作用的,只有制度和法律。制度能让想腐败的人没机会腐败,法律能让腐败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青年公务员们,如果宣誓有用,我们还要制度做什么?我们的法律难道不比宣誓更有约束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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