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200万凶手昨日庭上竟称是“受人威胁”

“准备200万元……那就50万元,一分不少,否则我杀了你儿子。”2005年12月5日10时30分,毕国云接到一个让他胆战心惊的电话。当天早上7时30分,绑匪将他年仅9岁的儿子从上学路上绑走,从儿子处知道他的电话后,将儿子残忍杀害。随后将敲诈电话打给了他。两天后,凶手落网。昨日14时,嫌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绑架罪指控。
自责 “我该送他这200米”
“我该一直把他送到学校。”昨日,小毕杨的父亲毕国云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出法院,眼含泪水讲述了案发前的一幕:2005年12月5日7时30分,和往常一样,他送孩子上学,“孩子的妈妈几年前就下肢瘫痪,一直是我接送孩子。”
那天早上,毕国云将儿子送到距学校不到200米处,为儿子买了一个烧饵块,懂事的小毕杨边吃边对父亲说:“爸,你去忙你的事吧,这离学校不远,我跑步到学校还可以锻炼身体呢!”毕国云也就没坚持把孩子送进学校。
“约半小时后,我的电话响了,但我接通后对方又挂了,我回拨过去他也不接。又过了几分钟,电话再次响起,对方告诉我,他已绑架了我儿子,不许我报警,之后电话就被挂断。”毕国云半信半疑,给学校打了一个电话,学校说儿子根本没到学校。“
“糟了,看来是真的了!”毕国云在立即报警的同时,继续拨打对方的电话,但总是被挂断。
周旋 我要听到孩子的声音
当天10时30分,绑匪再次拨打毕国云的手机,要毕国云准备200万元,否则就要撕票。
毕国云按照警方的办法,和对方进行讨价还价。16时许,电话又响起,这次对方开口就问钱是否准备好,再拖延就要杀人了。在周旋时,毕国云提出要先听听孩子的声音,确定孩子没事才交钱,对方说了声“只要不耍什么花样,我不会伤害你的儿子”后,将电话挂断了。第二天10时许,绑匪再次拨打毕国云的手机称,50万元也可以,但这是最低限度了。
12月7日9时40分左右,经过一系列的周旋,警方将绑匪抓捕归案。
指控 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年7月3日,昆明市检察院以绑架罪对犯罪嫌疑人肖国才提起公诉,昨日14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称,2005年12月5日7时许,肖国才将一9岁男孩毕杨绑架到西山区阳光花园小区一出租房内,在威胁毕写出其父亲的电话号码后,用被子将其捂死。之后,肖国才又以绑架了毕杨为由,多次打电话给小毕杨的父亲,勒索赎金200万元。在整个过程中,肖国才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了被绑架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该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解 “我受到别人的威胁”
“我也是受到别人的威胁才这么做的。”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肖国才辩解说,有两个男子给他父母打电话,要求他做这件事情,否则后果自负。“人是我绑架的,但不是我杀的。”肖国才称,他绑架了小毕杨后,就按照那两个人的吩咐,把人交给他们,至于后来发生什么,他就不知道了。对此,公安和检察机关按照肖国才所述进行查证,但查无此人。
“这是他编造出来的救命稻草。”毕国云认为,不可能有这么两个人。而肖国才的辩护人却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绑架事实和罪名,基本没有异义,但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说法”,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任何可能都会成为事实,“我们应该谨慎行事。”
毕国云夫妇认为,凶手肖国才的犯罪行为造成他们独生子女死亡,云南云电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山区阳光小学也有过错,法院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公司和学校也应该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其金额总共为36万元。毕国云夫妇称,下一步他们将对公司和学校提起民事诉讼。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