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尽到义务,一审判赔1.7万元
云南一监狱警察朱某被一条短信害惨了,被骗说出了银行账户和密码等,导致账户上86700元被盗取。朱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赔付朱某经济损失17352元。
收到短信 莫名消费万元
“尊敬的客户,你已在家乐福商场刷卡消费9860元,本行将在结账日扣除,如有疑问,请与本行联系,电话:0871-6228605。”2005年12月12日11时59分,朱某接到一条以“中国建设银行通知”名义发送的手机短信。“我很紧张,想弄个清楚。”朱某称,他立即拨通了对方的电话。一名说普通话的女子说:“我是建设银行的,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听了朱某的描述,对方说,朱某“确实”到家乐福刷卡消费9860元,如果朱某这几天不在昆明,那就是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开的户,朱某必须马上向“昆明市公安局金融防暴中心”报案。
急忙“报案” 为得保护说出密码
朱某立即拨通了“警方”的电话号码6227948。接电话的“民警”询问了朱某的姓名和情况,称目前有坏人与银行职员相勾结,盗用银行客户账户,为贩毒集团洗黑钱,他们将立即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派人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另一方面通知国家银联管理中心注意监控,并让朱某立即拨打该中心的电话报案。
在得到“警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后,朱某又拨通了“国家银联管理中心”的电话:021-61149602。一名广东口音的男子建议他开通网上银行,以便升级后获取管理中心的多重保护。另外,还要积极配合“昆明市公安局金融防暴中心”的调查。朱某立即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温泉花园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办理了网上银行。之后,按“国家银联管理中心”指示,朱某又拨打该“管理中心”的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因为这样才能“得到国家银联管理中心的二级保护”。
协助“破案” 取出的钱又存回去
对方随后让朱某关注警方破案情况。朱某再次拨通“昆明市公安局金融防暴中心”,对方称已立案,根据初步侦查,犯罪分子利用朱某的账户已将50多万美元转到马来西亚,要求朱某配合侦破工作,不能动账户上的资金。当朱某告知已把账户上的钱取出来后,“警方”立即叫到:“你不能这样做,要相信我们公安机关。如果你动了账户上的钱,就涉嫌犯罪,涉嫌与犯罪分子是同伙。”“我想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就将已取出来的8.5万元又存入账户。”朱某称,当时是12月12日16时许。当日17时,他回到家里,拨打114查询,得知“昆明市公安局金融防暴中心”这一单位不存在。他立即查询账户金额,得到的消息是只有60余元存款。
法院审判 银行未尽义务要赔钱
巨额存款不翼而飞,骗子不知是谁,这损失责任在谁?2006年2月,朱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损失。朱某称,银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开通了客户网上银行的速汇通业务,致使客户存款被盗取,应当负责。银行则认为,朱某存款被盗取,是其受骗开通了网上银行并将取款相关资料告知对方所致,银行无过错。3月30日、31日,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根据银行相关规定,客户办理速汇通业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签约手续,银行在朱某未到银行营业网点签约并办理开通速汇通业务的手续情况下开通该业务,未尽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06年8月31日,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银行支付朱某经济损失17352元人民币。据了解,双方当事人接到判决书后均表示不服,并于日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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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识破短信诈骗
一看发信人号码。各家银行都有专门的短信服务号码,比如,工商银行的短信服务号码是95588,建设银行是95533,而诈骗者一般使用普通手机号码,如不清楚,可用“114”查一下他所提供的号码。
二看手机归属地。用Google可查询对方手机的归属地,如果自称是昆明银联给你发短信,而手机的归属地是广东,那这个短信肯定是诈骗。
三看短信内容。银行对客户持银行卡消费是即时扣款的,有些诈骗短信说,你消费某某元,请你立即偿还,否则本行将在结算日扣款或加收罚息。这给去查账户余额的用户一个错觉:虽然余额没有变,但月底会扣款,从而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