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恶魔邱兴华今日受审http://www.shxb.net [2006-10-19 11:17:59] (华商报)
戴着脚镣在看守所里写“自传” 安康电视台直播庭审
今日,轰动全国的陕西汉阴“7·16”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将在安康受审。作为起诉方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和一审法院的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对此案的公诉和庭审极为重视。安康一资深律师将为邱兴华辩护。据悉,邱兴华目前在看守所里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写“自传”,目前已经写到小学四年级。 公诉工作准备充分 据悉,自邱兴华落网后,安康市检察机关就主动提前介入,掌握相关证据,缩短办案时间。案件提交市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对一尺多高的20多本案卷,逐一进行了多次反复的研究。为了形象真实地展示案件过程,公诉人员连续多日加班加点,将影像资料和有关图表制成多媒体幻灯片,用形象的图片和充分的证据,将在法庭审理中对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公诉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公诉人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和公诉科科长杨小明担任。 直播庭审彰显公正 据安康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蔺天明介绍,“7·16”特大杀人案是建国以来安康市最严重的一起刑事案件,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极为重视。为了公开公正审判这起特大杀人案,经过研究决定,由于审判场地的制约,此次庭审将通过安康电视台进行直播,这样一方面满足了更多群众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可向社会公开整个审判过程。庭审还预留了30个记者采访席位。 安康中院将在能容纳150人的安康铁路法院审判大厅审理此案,审判长由安康中院副院长赵晓旭担任。 恶魔监室中写“自传” 自8月19日落网,杀人恶魔邱兴华一直被羁押在汉阴县看守所。罪大恶极的邱兴华,在看守所中的生活究竟怎样?近日,记者走进了看守所。 单从外貌上看,站在面前的邱兴华与被抓获之初判若两人,原本黑而瘦的脸,已经变白变胖,人也显得有了一些“精神”。他上身穿一件青蓝色的T恤,外套一件橘黄色的囚服,上面醒目地标有——“汉看50号”。 听到记者说自己胖了,邱兴华笑着一指饭盆说:“在这儿吃得好,有肉。他们(管教干部)对我也很好!” 邱兴华说,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除定时吃饭睡觉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写“自传”。此外,平时也可看看书、读读报,如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敌后武工队》等,报纸大都是一些过期的旧报。 邱兴华说“自传”目前写了10多张纸,已经写到了小学四年级。“自传”主要是写他自己一生的经历,和他在社会上的种种遭遇。 谈到他的案子时,邱兴华不愿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大谈社会对他的“不公”。邱兴华说:“在生活中,我多次受到伤害,但法律却保护不了我。这就好像我种的苞谷被牛吃了,我去找牛的主人找不到。一气之下,我把牛杀了,这时牛的主人却找到我,反让我赔牛,但我被吃的苞谷谁赔?” 管教干部说,邱兴华在看守所表现还不错,邱所住的是一间“过渡监室”,是目前看守所安全措施最好的,一名管教干部专门负责给他做思想工作,与邱兴华住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五六名羁押人员。监室中的邱兴华,日常不戴手铐,但必须戴着脚镣。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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