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保安负责工地的安全,发现工人有小偷小摸问题应及时处理,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工地保安将工人双手反绑,让他脖子上挂着“盗窃犯”的牌子,在阳光下示众6个小时,这种做法侵害了工人的人身权利,是违法行为。即使工人偷了东西,也应当向公司领导汇报,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工地保安没有任何权利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