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小区公共场所产权归属有争议
一家三口呆在家中,通道大门却被封锁,一小时后在警方的介入下,门才得以打开,但自己却弄不清为何被锁。昨日12时许,住在景秀山庄物管楼一楼的李永详及妻子感觉倒霉透了……

现场一家人被反锁家中
“当时我9个月大的孩子正在哭喊,我听到通道大门处有声响,但一直以为是物管在搞修理。”昨日13时30分许,记者赶到景秀山庄物管楼,警察正在李永详的家里调查。李永详的妻子称,12时许,她打开房门一看,通道大门已被钢钉封死,上面还加了一道软锁。
李永详称自己很无奈,他原本是云南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半年前,按照公司的安排,他住进了景秀山庄物管楼。昨日门被封后,为了不使孩子受惊,他给该山庄二区的物管公司人员打电话,把孩子从窗子里递了出去。
“门是我们封的,但当时并没发现有人在,也不知道有人住在里面。”昆明裕雄物业景秀山庄服务处张祖寰主任说,他们锁门是应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为了小区的安全才将该通道堵死。然而在该山庄二区负责物业管理的建工物管主任胡女士却说,当时她们把照相机从窗子里递进去,李永详把封门后的场景都拍下来了,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裕雄物业景秀山庄服务处的主任也在现场。“这里面有历史遗留的因素,它的发生并非偶然。”
争议公共设施所有权
1999年,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根据规划建成了景秀山庄一区,并按照相关规定,在该小区内建设公共娱乐场所、物管楼、自行车库等配套设施。3年后,该公司又在一区的旁边建成了二区,此时,一、二区的物业管理都委托给云南建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不久后,建工物管撤出了一区,而一区的业主则聘请了昆明裕雄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
“他们撤走后,仍然管理着一区的公共设施。”一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称,后来,房产公司拿出了一个该区公共设施的产权证,称其设施的所有权归他们所有。现在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把他的产权证撤销了,该房子现在是“无主”状态,“但我认为我们至少应该有使用权。”张先生说,政府部门为此正在做相关工作。
律师:房屋全部出售后,所有权应属业主
刘爱国律师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当开发商开始卖出楼房后,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已不完全属于开发商,而是与业主共有。而当楼房全部出售后,所有公共设施已属于业主按购买房屋面积比例共有,此时的开发商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使用权。至于物管公司,则与业主之间完全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合同关系,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