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对偷鸥情侣希望你们能道歉http://www.shxb.net [2006-11-30 11:33:55] 本报记者杨丽林实习记者郑敏
家住棕树营小区的何女士昨日打进本报热线说:今天,我看了新报刊登的那两个游客借拍照偷走海埂红嘴鸥后,非常生气。我希望那对情侣能尽快把红嘴鸥放了,加入到保护红嘴鸥的行列中。
在新闻路图书批发市场工作的张先生说:对于他们的行为,如果他们写信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开道歉,我们会原谅他们,希望他们今后用实际行动来爱护红嘴鸥。 红嘴鸥是春城人民的骄傲,有如此偷鸥行为,的确让我们的市民很气愤。昨日,很多读者都像何女士和张先生这样谴责那对偷鸥情侣。在此,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向春城市民道歉。如果不好意思露面的话,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进行道歉,并把当时的情形写在邮件里,发送到本报邮箱shxbmsb@shxb.net,相信市民都能原谅并称赞你们。 针对此事,昆明市鸟类协会会长王紫江老师说:“捕捉海鸥的现象每年都会有,这样对保护海鸥是极端不利的。虽然鸟协在每一个有海鸥的地方都派有巡视员,但是光靠我们的力量来保护海鸥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市民在发现类似的情况,可以及时报告森林公安,制止伤害海鸥的不善行为。”鸟协每年都在宣传保护海鸥,但是伤害海鸥的情况却是屡禁不止,王老师呼吁市民:“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保护海鸥,善待这群来自远方的客人。”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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