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将被强制道歉http://www.shxb.net [2006-12-14 9:57:08] 首席记者 露耘
庄羽诉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败诉的郭敬明一直未服从法院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13日,郭敬明被法院“强制道歉”,在当天的《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则将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承担。
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并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致歉内容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承担。因郭敬明至今拒不道歉,法院不得不强制执行,在《中国青年报》公布判决内容来代替郭敬明道歉。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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