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成违规套现工具?http://www.shxb.net [2006-12-14 10:08:21] (北京晨报)
网上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支付宝”成套现工具? 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篇题为《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引起关注。该帖声称,利用与朋友在淘宝网上购买电脑的虚假交易,一个月内从信用卡中成功套现,“而且没出任何纰漏”。其主要的操作就是使用“支付宝”从信用卡付款,卖家收到货款后进行提现,再还给买家。整个过程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只是在网上走一个过程,信用卡套现就此成为了现实。然而早在1996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颁布并实施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持卡人不允许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及恶意透支。 电子支付还可能为洗钱提供方便。央行在近日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当前,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很快,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事实上,像“支付宝”这种电子支付系统是游离在银行系统之外的,难以跟踪其内部资金流向,这就给国家对资金流向的控制带来困难,也给犯罪分子的洗钱行为带来可乘之机。 支付宝公司发表声明否认 昨日,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支付宝成违规套现工具”的报道严重失实,并“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支付宝公司在声明中称: 支付宝公司一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2005年7月25日开始,支付宝公司推出“支付宝认证”服务,用户进行支付宝认证前必须先注册成为支付宝的会员。支付宝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其认为必要手段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识别。支付宝认证服务的具体程序包括:身份信息识别和银行账户识别,通过这两种识别手段,支付宝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用户的通过认证的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金融机构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 支付宝公司一直执行严格透明的管理制度,并全面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政策法规,没有任何触犯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发生。《网上支付易被金融犯罪利用——有人在用“支付宝”大规模违规套现》一文严重失实,我们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上支付监管办法将出台 事实上,类似于“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问题,甚至有观点指出,“支付宝”开展的支付中介服务其实类似于结算业务,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 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央行制定的《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其中将确立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也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同时,央行将以发放牌照的形式,提高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规模不断扩大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已经进入中国央行的监管视野。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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