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吃掉的差价能退回来吗http://www.shxb.net [2006-12-21 12:53:37] 本报记者 范蓉
“我跟丈夫关系一直不太好,后来我用私房钱悄悄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又想把房子卖掉。请问可以卖吗?”“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后来我才知道中介吃了3万块的差价,我觉得中介这样做很不合理,请问我可以找中介退还差价吗?”……本期律师在线又列举了一些房屋交易中的热点问题,通过律师解答,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张女士问:我跟丈夫关系一直不太好,后来我用私房钱悄悄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又想把房子卖掉。请问可以卖吗?
律师回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是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于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因此依法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按照法律及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的要求,需征得你的丈夫同意才能进行买卖。 王女士问: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后来我才知道中介吃了3万块的差价,我觉得中介这样做很不合理,请问我可以找中介退还差价吗? 律师回复:对中介吃差价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分析起来,目前中介吃差价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如果是中介机构先把房子买下来,等待合适的时机再脱手,这种赚取差价的做法未尝不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卖主到中介挂牌时,事先约定出售底价,如果中介能以高于底价的价格出售,则差价部分归中介所有。如果双方事先有这方面的约定,也是允许的。但如果中介公司隐瞒实情,一边向卖方压价,一边要求买方提价,这种做法有违职业道德。但目前还没有法律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还要靠消费者自己提高警惕,建议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时在以下几方面多加留心: 1、坚持“面对面”,避免“背靠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当面交流,互相协商确定价格及其他的交易条款,然后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中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很可能其中会藏有猫腻。此外,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除约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外,还应标明定金、首付款支付的时间以及办理按揭贷款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等。 2、了解市场行情,定价做到心中有数。买房人首先要多了解市场行情,比较相同地段、相同质量、相同楼层的同类房屋在市场上的成交价,对自己的房屋定价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卖房时被中介所诱导或误导。 3、列出收费明细清单。要求中介公司在合同后面列出明细收费清单。二手房交易手续基本由中介公司代办,但买家可以要求其列出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和中介代理费等费用详细清单。并随合同附上,避免中介公司从中多收费用。 4、避免现金收购。对于不急于用钱的卖家,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无论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牟取暴利。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交易所办完过户手续才能算交易完成。 吴先生问:我购买的是跃层的房子,开发商把楼梯也算成了产权面积,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回复: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据此,跃层式房屋的楼梯是应该算入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中的。 李女士问:我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房东是一个老太太。交房租的时候中介也在场,我一共付了2100块钱给房东,房东也开了收条给我。过了几天,房东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的房租只交了1100元。并让我补齐房租才能搬进去住。我觉得很冤枉,去找中介帮我做证,但中介说他们的服务已经结束了。现在房东非要逼我再补1000块钱,才能入住。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既然房东已经向你开具了收条,则收条中写明收到的款项数额即是你向房东支付的房租数额。如确已交清,则房东无权不让你入住,你可先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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