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翼被污染致包头空难http://www.shxb.net [2006-12-22 12:03:57] 新华社
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21日通报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12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安监总局、监察部公布了事故原因: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认为,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 12名责任人处理如下:李丰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罗朝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吴玉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张建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张广运,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段生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仲锁高,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技术管理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俊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维修基地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殷克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部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季宇,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运行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徐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行五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洪飞,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器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35人遇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1日通报了今年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这些事故如下: 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吉安煤矿发生透水,水流经吉安煤矿与腾达煤矿连通的溜煤眼泄入腾达煤矿,造成腾达煤矿30名矿工遇难。 2005年10月3日,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遇难,19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 2005年11月6日,河北省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的康立石膏矿、林旺石膏矿、太行石膏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3人遇难,4人失踪,40人受伤。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遇难,60人受伤,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遇难,48人受伤。 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遇难,7人下落不明。 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遇难,95人受伤。 2005年12月22日,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遇难,11人受伤。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遇难。 2006月28日,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遇难27人,伤36人,其中重伤5人经抢救无效于7月6日至13日死亡。共计造成32人遇难。 2004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