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电影”之酷辣笑点http://www.shxb.net [2006-12-28 11:48:30] 本报记者 张京徽
《大电影之数百亿》可以说是中国电影史上野心最大的,同时也是投资最大的恶搞作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大电影之数百亿》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最具备恶搞精神的堂吉诃德们集体对耸立在中国和世界电影界的那些巨大的风车们发起的精彩万分的冲击。看过剧情介绍的人都知道,这部电影恶搞了多达20部的经典影片,那么它到底是如何恶搞的呢?下面就为你解读这些恶搞的经典之作。 潘志强 这是《疯狂的石头》中“黑皮”黄渤扮演的角色名字,明显影射潘石屹和任志强。 点评: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名字,影片后面用“黄健翔式海啸音”吼出来的“他代表了黑心地产商的光荣传统”才显得如此地具有现实批判主义的意义。 温州人炒房 曾志伟购房的时候,出现了很多人争先恐后前往售楼处的场面,并且一边跑一边喊:温州人来了! 点评:这个场面的台词还有不少,从炒房子到炒CS里的各种武器装备,不过我实在是记不全了,请原谅我脑容量的不足。 黄健翔 在电视台主持节目,黄渤与曾志伟打了起来,主持人这时用黄氏解说法吼叫:“伟大的销售人员,他继承了无奸不商的光荣传统!……在这一刻灵魂附体,潘志强一个人,他代表了黑心地产商的光荣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点评:听到“黄氏解说法”在电影院放映厅的高档音箱里响起来的时候,可真是比电视机喇叭的效果好多了。 滚动警告字幕 影片放到一半,银幕上方出现了一行滚动字幕:本论坛影片由XX字幕组提供,仅供学习及试看之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否则全家死光光…… 点评:这条字幕勾起了我们用BT在论坛上下载电影的温暖记忆。 《武林外传》 这边姚晨说了“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之后,马上又说了另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成语,然后再很诚恳地问曾志伟:我说的这两句话是一个意思吧? 点评:这个包袱明显是照搬《武林外传》里的佟香玉,让我们向伟大的《武林外传》致敬。 《黑客帝国》 滂沱大雨中,曾志伟作尼奥、姚晨作崔妮蒂打扮,黄渤则是奥菲斯,几个人在雨中和房产大佬对视,戴着墨镜的曾志伟随即像尼奥一样勇敢地冲向敌人,然后扑通一下跪在对方面前:英雄,求求你把房钱退给我吧! 点评:集“最英雄”和“最猥琐”于一身,这世界上除了周星驰的那班人马,也就是曾志伟最能得其神韵了。 《午夜凶铃》 片中曾志伟要卖房子,有客人过来看房子,姚晨带着他四处参观,这时候《午夜凶铃》中的贞子从电视机里装神弄鬼地跑出来捣乱……姚晨和贞子经过一番斗法,最后患有恐高症的贞子棋差一着,从楼上掉下摔死。 点评:我一直认为《午夜凶铃》是史上最恐怖的恐怖片,看了《大电影之数百亿》中的这一幕之后,我下半辈子终于可以睡安稳觉了。 《断背山》 曾志伟为了给自己的房子卖个好价钱,特地找装修队来装修。两个包工头因为抢这单生意打了起来,打到最后,两个人因恨生爱,不约而同地背靠着背坐在一起,取出牛仔帽戴在头上,同时影片《断背山》的音乐适时响起。 点评:两个扮演包工头的群众演员的演技一样很出色。 《雏菊》 狙击手狙击黄渤,却错杀其女友,黄渤抱起奄奄一息的女友大喊道:“智贤!”女友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你吃饭的时候,不要再让女孩子买单了……” 点评:黄渤很让人羡慕,能和全智贤一起吃饭,还让人家买单。 《无间道》、《无极》 在售楼处,姚晨和一心要退房的曾志伟谈判。 曾志伟(一抬手把桌子上的盒饭扫落在地上):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打发我了吗?去把你们的管事的人找来!姚晨:(开始模仿《无极》中满神的口吻)这房子里有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每个人的悲欢离合,你也在里面,它可以给你天下最好吃的东西、最美的美女…… 点评:说实话,看了这场戏之后,我还真觉得姚晨的这个角色“满神”的。 《十面埋伏》 影片的最后,几个人发了财,推翻了之前得出的“卖房子不如拍大片”的结论,开始做拍电影的梦,并且议定电影名就是《四面楚歌》。在翻版《十面埋伏》的《四面楚歌》里,黄渤扮演金城武,曾志伟扮演刘德华,姚晨扮演章子怡,以下为黄渤和身受重伤的姚晨的对话: “小怡,为什么你的肩膀中刀,嘴里却会喷出血来呢?” “我咬到舌头不可以呀!” 以下为黄渤和曾志伟两个人模仿金城武和刘德华在片尾互残时的对话: “为了正版DVD片头广告可以快进,你必须得死!”“为了导演评论音轨外加DTS解码,你必须得死!”“为了观众的笑声,你必须死!”“为了打击盗版,你一定得死!”“为了影片的票房,你必须死!”“为了如期杀青,你必须死!” 点评:《十面埋伏》永远能给我们带来如此多的欢乐。 《大电影之数百亿》中的经典恶搞场面还有很多,这里不能一一点到,换个角度来说,如果都点到了,看这部影片时的快感也会大为降低。说到快感这个词,还有什么比得上在电影院里观看这样的影片,和同志们一起狂笑有快感呢?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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