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失败 怒拆仲裁委招牌http://www.shxb.net [2007-1-5 9:23:35] 南都
“如果不是因为仲裁委对我的请求不予受理,我也不会弄成这样!”2006年12月26日,张百宁不满深圳市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驳回其讨薪诉求,拆走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牌子,徒步一个多小时抱回了家。
2004年9月,张百宁向深圳某公司辞职,要求结清当月工资并退还押金,可公司一直拖着不给。他上访数次,但直到2006年1月18日,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和福田区仲裁委皆不受理。随后,张百宁告上福田法院,但因”诉讼请求超过法律界定的60日的仲裁时效”两次败诉。事发后,警方对张百宁予以警告处罚。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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