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约要防风险http://www.shxb.net [2007-1-25 10:15:28] 房地产法律网
1、要求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
2、如果开发商同意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两年内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其写在合同中,则买方的风险可能会减少。 3、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是否成功来考查开发项目的风险性。因为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审查较严格,开发商如果开发项目不合法,或者说缺少“五证”,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4、如果是预售项目,开发商拒不提供预售许可证的原件,则应在合同中注明开发商最迟应在一个月之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预售登记,否则买方有权退款、退房。 在签约谈判中还可以从其他侧面来了解整个项目的风险性,比如房屋质量、分摊面积、交工条件等。总而言之,购房者不能仅凭开发商的广告或者售楼人员的口头介绍就匆忙决定购买某一处房产,而应从法律、房地产专业知识和开发商的实力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购买某一房产。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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