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建议遏制“违规建筑疯长”现象

http://www.shxb.net [2007-2-2 10:51:45] 本报记者

违规乱盖城中村城市改造不补偿 
        “2006年,在昆明市主城区近200平方千米范围内,共有178个‘城中村’,占地面积约25平方千米。”昆明市政协委员谢家放建议政府对于未经批准建设的违规建筑,在今后的城市改造中不予补偿,以此来遏制昆明市“城中村”违规建筑疯长现象。

问题:村民乱占、乱建或圈而不用 

        目前,昆明“城中村”建筑物呈现出:全市“城中村”的平均容积率为0.8;二环路内达1.43,部分地区在2.1以上,个别地方高达4.0(一般城市居住小区的容积率为1.6左右)。房屋配套不全、布局零乱、式样单调、功能简单,“握手房”、“接吻房”、“一线天”等都是“城中村”特有的现象。近年来,由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减弱和社会信息误导,“城中村”已经在楼层上不顾设计安全,任意加高到5——8层,导致“炮楼”比比都是。同时,由于房屋密集、道路狭窄,火灾、水灾隐患突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而附带的问题就是市政设施缺乏,环境质量差;流动人口聚集,社会治安问题严重;行政管理失控。
    
        昆明“城中村”无序建筑物形成的后果:严重影响了城市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层次性和完整性,特别是进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时代,尤为突出;村民乱占、乱建、少征多用、圈而不用的现象十分突出,并有相互影响和继续蔓延的趋势。
 
        城市规划和管理一直对“城中村”无计可施,增加了今后城市生态化发展的难度。

建议: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不得绕开村庄 

        治理昆明“城中村”违规建筑疯长现象,市政协委员谢家放提出:以行政手段遏制“城中村”违规建筑的继续建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建设的违规建筑,将在今后的城市改造中不予补偿。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不要乱搭乱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稳步推进“城中村”用地制度改革,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用地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内。而对于历史形成的违法建筑,进行合理界定,对一定时间内、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给予有条件的承认,并将这些建筑纳入统一管理和补偿范围。
 
        另外,今后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不得绕开村庄,必须将村庄一并纳入规划,实现涉及地域的彻底城市化,避免产生新的“城中村”。对于已经明令禁止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的违法、违规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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