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昆明电动自行车违法占道现象突出,特别是一环路以外的路段最突出。因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造成机动车撞坏护栏的事故,在龙泉路上一个月就发生了3起,民进昆明市委建议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内限速每小时30公里。
调查: 62%电单车驶入机动车道
民进昆明市委的政协委员在龙泉路师范大学门口附近作了调查,以10分钟为一个时段,一天通过早、中、晚三个人流、车流高峰时段进行观察发现:平均每10分钟内电动自行车经过龙泉路师范大学门口21辆,其中遵守交通规则从非机动车道上走的只有8辆(占总量的38%),而有13辆都走到了机动车道上(占总量的62%),有些甚至走到了快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这样的情况给正常的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问题:占道引发事故
在龙泉路和其他路段就发生了多起因机动车避让电动自行车撞坏护栏,冲入排水沟的交通事故。民进昆明市委的政协委员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天早上,一辆全新的帕萨特正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由于速度非常快,对于突然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司机为躲避电动自行车,猛打方向盘,随后一头撞上了护栏,一冲就是100多米远,最后整个车头全部撞烂报废。小麦西到茨坝这段路上,短期内就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行驶到了机动车道上。
委员认为,出现这些交通事故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法规意识淡薄,很多人甚至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不可以行驶到机动车道上。第二,非机动车道违法占道现象比较突出,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放汽车、堆放杂物,占道经营现象也比较普遍,客观上限制了非机动车道的通行,电动车、自行车、行人被迫挤到机动车道上。第三,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不一,有的电动自行车体积庞大,时速可达60公里/小时,其性能已接近轻便摩托车,狭窄的机动车道已不能“施展拳脚”,所以才挤进机动车道内。
建议:推出“准入制度”
委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电动车销售的商家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就像食品需要QS标志才能出售一样。如果商家卖的电动车超过30公里/小时,就责令商家不能卖这些产品,同时建议相关的工商部门、质量检查部门对每种款式的电动车以及每个批次的电动车进行抽样检查,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功率过大与说明书上的功率不符的,要限制售出,以此来规范电动车市场,对于电摩以及大型的电动自行车要统一标准,在车身长度、宽度以及功率上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
对于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30公里/小时的应该给予罚款处理,如有违规一次性处罚50元,同时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进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也要进行现金罚款,每一个驾驶电动车的人员也必须佩戴头盔上路。
另外,建议城管部门对非机动车道的占道经营以及违章的杂物堆放进行清理,一旦查到相关责任人坚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