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已有多名干部被双规
公安部日前对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发出A级通缉令。由于相关部门对此一致保持缄默,引发了社会上的诸多猜测和传言。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胡星获罪与其违规操作房地产项目有关,而昆明市已有多名与此案有关的干部被双规。
目前唯一能对胡星案作出解释的文字材料,就是公安部下发的通缉令。上面明确给出的信息是: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据记者从办案部门得到的确切信息,胡星的案件类别是“窝藏、包庇案”,“涉嫌窝赃伪证”,在逃类型是“刑拘在逃”。
据记者从纪委监察部门获得的消息,除了媒体已曝光“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被逮捕”,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汤汉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翟建国及昆明市税务局某处处长等人也相继被双规,其所犯案件均与胡星案有牵连。

云南省政府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胡星案与位于昆明市中心的“金碧阳光”项目有关。当年,云南省政府已出台政策明确要求昆明市二环路以内“只拆不建”,不得再盖高楼。但胡星当时为了让自己的弟弟开发这个项目,想尽各种办法,甚至打着省里主要领导的招牌硬是把这个项目批了下来。其后,胡星又对相关部门谎称:省里某领导已把项目指定给其弟所在的公司承担。在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当中,胡星指使办事人员对摇号机动了手脚,最后让其弟如愿以偿拿到了项目。
这位消息人士还说,在“金碧阳光”项目中,仅违规免税可能就有1个亿左右,昆明市税务局某处处长正是因此涉案。这位人士称,在整个胡星案中,目前有关机关初步查明胡星的涉案金额就已高达1700万元。
胡星印象:低调能干随和
记者采访发现,多数与胡星打过交道的人对胡星被通缉感到很突然,因为“平时他给人的印象不错”。
印象一:低调。据记者的一位同行回忆,胡星对人亲切,没有什么架子,也不喜欢出风头。他很少主动约记者采访,遇到媒体采访,他一般也是能推就推,但无论是否接受采访态度都很好。平时在单位也不张扬,一直住在“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栋10号”,也就是通缉令上的地址。
印象二:能干。昆明市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胡星“人很有本事”。他开会发言时口才很好,逻辑严密,给人感觉能力很强。
印象三:随和。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胡星在昆明市工作时“见到人都很客气”。记者的一位同行说,2006年12月底,云南省政府组织了一个澜沧江——湄公河作家、记者考察团,胡星是带队的副团长,“当时我在车上觉得冷了,胡星还主动拿他的衣服给我穿,当时感觉他人不错。”
但是,笼罩着种种光环的胡星的确是被通缉了,对于胡星案的具体案情,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说明情况。看来要一切真相大白,还得等到胡星被抓捕归案之后。
胡星受贿案涉案人受审 违规楼盘绊倒众多官员
亲弟弟将他拉上歧路
翟建国究竟是怎样走上犯罪之路的呢?本报记者通过对相关办案部门及知情者的采访,了解到他犯罪的最初动因并非像其他大多数贪官那样纯粹追逐非法利益,而是出于笃厚的兄弟情谊,将他拉上这条不归路的,正是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所提到的他的亲弟弟翟某。
早年,文化程度不高的翟某一直没有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非常拮据。作为哥哥,翟建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常拿点钱来接济弟弟。翟某很懂事,对哥哥一直满怀感激,2001年,翟建国开始在昆明园林局出任“一把手”后,弟弟便暗地里寻思着想让哥哥帮自己“找点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