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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协云南联络站回应质疑 “版权收费就是垄断游戏”

http://www.shxb.net [2007-3-31 10:14:56] 本报记者 孔雯霏 冯兴杰
        针对昆明市娱乐行业协会筹建组委会委托本报发表声明,中国音乐协会(以下简称中音协)云南联络站负责人张先生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关于身份:
我们代表中音协

 
质疑一:中音协云南联络站是一个什么机构?
    
        张先生:中音协云南联络站是隶属于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的一个工作组,代表的就是中国音像协会,我本人是中国音像协会委任的工作组组长,并不是行政部门。

关于收费:
是“铁板钉钉”的事
 
        质疑二:中音协云南联络站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张先生:据照《著作权法》规定,知识产权属于私权范围,不属于行政收费范畴。作品使用费的收取与否以及收取多少,本是一种典型的市场行为。国家制定了一个指导性的上限,不是强制也不需要发改委来听证,经过主管部门认可之后,在上限之内的定价权就是我们自己的。
    
        质疑三:价格是否有协商的余地?
    
        张先生:目前这个价格是我们经过很长时间调研,并且征求了政府主管部门、以及部分业主的意见后才定的。国家版权局也先后对这个问题予以了确认,并且公告。这些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质疑四:这种收费是否有垄断的嫌疑?
    
        张先生:知识产权本来就是一种垄断的游戏,不是所有人都能无偿分享的。定价权不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组织能说了算的,这是取决于卖方,这就是知识产权。
    
        质疑五:中音协仅代表了部分权利人,也就是说,KTV业主们还得面对另外一部分权利人的收费,那岂不是陷入了多头收费、重复收费的困境?
    
        张先生:我们收费的只是对中音协所管辖歌曲的版权,现在各大歌厅排行榜90%以上的歌曲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中音协正在努力促成全部歌曲都收纳进来。
    
        质疑六:卡拉OK业主缴费后与音像公司产生纠纷,中音协是否能承担责任?
    
        张先生:只要属于与中音协所代理的权利人之间的纠纷,我们能保证。但还有小部分权利人并没有和我们签约,还有的作品著作权归属现在本身就存在争议,如发生纠纷后我们一定会尽力协助业主解决。

关于起诉:
我们不是开玩笑
 
        质疑七:中音协云南联络站为何要把昆明这三家KTV企业告上法庭?因为他们不缴纳版权费吗?
    
        张先生:我们起诉的是他们的侵权行为,不是不缴费。到最后截止日期5月15日时,我们将会对不缴费的企业进行司法手段的交涉。我们不是开玩笑的,你可以看到我们是三个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个问题,将来如果三个不够就五个,五个不够就十个……
     
        我们不希望最终走上诉讼的道路,希望能和谐地解决这个问题。中音协云南联络站愿意和云南KTV业主及相关行业协会就行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探讨,但涉及收费等具体执行操作的问题属我们自身的权益,我们将会坚决维护。

□ 昆明KTV反应
收费应双方协商
 
        昆明市娱乐行业协会筹建组委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昆明部分KTV业主对中音协云南联络站在征收卡拉OK版权费期间的一些行为表示出极度不满。对卡拉OK版权费的收取,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使用费的多少只有通过谈判才能确定,这远不是一家能说了算的。希望中音协云南联络站看看北京、上海、广州的中音协联络站是怎么做的,双方理智地坐下来进行协商。

□省版权局
和行政性收费无关
 
        “任何合法的组织或者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对于中音协云南联络站和昆明市娱乐行业协会筹建组委会的申明,我们不发表意见。”云南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张晶告诉记者。
 
        张晶表示,中音协云南联络站的收费与行政性收费无关。云南省任何一级版权局都没有向经营机构收取过版权费用。只有行政性收费,才需要举行听证会进行价格听证,对于KTV使用的音像作品的定价,企业和中音协云南联络站可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解决。至于对中音协云南联络站收费主体是否合法的质疑,他表示质疑单位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收费主体的上级管理机关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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