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论 由昆明近期两则新闻说开去http://www.shxb.net [2007-4-3 10:43:52] 费思亮
作为一名读者,我一直都习惯从报纸和电视上获取信息,但近段时间以来,有两条新闻却一直让我如坠云雾之间,不明就里,一则是有关二手房公证的,另一则是有关“问题”疫苗的。现就一些疑问谈一点自己的想法。
一家本地媒体和新华社曾先后报道,昆明的二手房交易存在强制公证现象。而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不准强制,必须是自愿。而该报道称昆明市2006年二手房公证收入达到3000万元,并且该媒体还采访了一些被强制公证的个案,得出结论是,二手房交易合同不公证就不能进行交易。这本来是一条舆论监督的好新闻,我们都等着看有关部门是如何回应并整改的。谁知道,接下来的追踪报道却让人大跌眼镜。昆明市房管局召开了“座谈会”,邀请了几家本地媒体进行了情况说明,“根本就不存在强制公证之说。”并表示,二手房公证收入并没有3000万,只有2700万。从该新闻我以为疑点重重,有关部门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首先,如果说昆明不存在强制公证之说,那么难道是所有的被采访者说了假话,他们又为什么要说假话呢?其次,有关部门避开强制公证的事实不说,偏偏重点强调“收入只有2700万”,看报纸的我就看不明白了,究竟是媒体报道的所有事实失实还是仅仅是公证的收入有误?其三,针对新华社“强制公证收入流向何处”的质疑,有关领导的回答是“公证费的使用经得起审计”,我以为,既然这位领导说得那么掷地有声,我们不妨给他们一个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建议审计部门马上介入进行严格审计,免得不明事理的群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其四,既然是情况说明会,就应该把情况说明,并允许记者提问、质疑,但从实际看,此次会议纯粹是把着说,鼓着听。我就整不明白了,房管局、公证处就那么忙吗? 另一则新闻是关于北京一家上市公司生产的一批疫苗,说是涉嫌在迪庆州导致了一个女婴死亡。头天一家报纸报道了此事件,并从卫生疾控部门得到了消息证实,并表示,该疫苗已经紧急封存。可是到了第二天,事件的性质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说该疫苗根本就没有问题,女婴的死是因为她本来身体就有毛病,跟疫苗无关。我暗自纳闷,难道又是假新闻?好在本人曾经炒过股票,知道一点规则,上市公司必须将公司情况在网上公示,否则属于欺骗股民,证监会将会立案调查。一上网果然看到该公司发表的紧急通告称“公司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此前已决定乙肝疫苗车间停产进行全面的质量自查。”再看该公司的股票已经连连下跌。我就疑惑不解了,生产商都停止生产自查了,疾控部门还说除了迪庆州外没有通知暂封此批疫苗,在这里我想对北京这家上市公司负责任的做法表达一点个人的敬意。但仔细想想疾控中心官员的讲话,还是感觉冷汗直流,试想,假如这批疫苗真是有问题,厂家停产了,但我们的监管部门不暂控已发放出去的疫苗出了事咋办? 通过这两件事,我看不到一丁点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看不到“为人民高度负责”的影子。面对公共事件,我看到的是有关部门闪烁其词的解释和闪躲腾挪的功夫。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温总理将“执行力”三个字首次纳入公务员政绩考核体系中,那么具体到应对公众事件的有关部门的执行力体现在哪里?是千方百计玩“太极推手”吗?肯定不是,执行力应该体现在积极应对公众事件、积极解决公众之忧上。鉴以此,建议有关部门重新学习一下总理的工作报告。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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